引言
尊老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不应忽略我们的父母。他们把年轻给了我们,现在我们成年了,而他们老去。去关心他,照顾他们,这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义务。给他们提供一个安详的晚年。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仅仅依靠法律和道德要求公民尽赡养的义务是不够的,政府需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有效的、完善的养老体系,要有适宜老人居住的环境,要有培养专门照顾老人的工作人员,完成这些工作是当务之急。
实践单位: 即墨市夕阳红老年公寓
实践时间: 2014年9月3日
实践人员: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即墨敬老院笑脸实践队
魏楚颐、廉欢、栾文青、徐扬、
黄晓璐、王馨、刘杰、刘鹏远
实践报告正文
一、实践目的:
通过对老年公寓的访问,了解目前中国老年人疗养情况,以及老年人社会工作的发展状况。实践单位为即墨夕阳红老年公寓,选择的原因为该敬老院的规模和服务质量属于中等水平,能较好的反映当代社会敬老院的发展状况。
二、实践内容:
本次实践主要以谈话和表演节目的方式进行。通过与老人建立良好、和谐的关系,了解他们日常生活以及内心的想法。另外,通过实地观察,以及与该单位工作人员的交流,调查敬老院实际工作状况、工作中的困难和老年人社会工作整体发展。
三、实践结果:
我们抱着很大的热情来开展活动同时也受到了老年公寓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在与老人的互动中,大部分老人还是比较配合的在表演节目和做游戏的环节,气氛也十分融洽,但是一些老人由于身体原因,听的不是很清楚或者说话不清楚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不便。我们为了这次实践活动准备了几个节目,包括两首独唱歌曲,一首合唱歌曲以及书法才艺展示。老人们在观看的过程中都很认真。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这里的工作人员都是很尽心地在照顾老人,老人们穿着整洁,住宿条件干净明亮,生活用品一应俱全,所以很多老人都感觉很舒心、满意,都喜欢这里,更是把这里当成是自己家一样。这些都令我们的同学感到很开心。
四、实践体会: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大力支持养老工作的发展。值得欣慰的是,现在有一些民办的养老院已经陆续在一些发达的城市出现,这是养老工作的一大进步,但这还是不够的,仍需要社会各界以及国家的支持。
在年轻人眼里,敬老院是孤寡老人的栖息之所。而现在,许多子女成群的老人们也主动走进了敬老院。他们有的以前是教师、离退休干部、军人,也有的曾经是文艺工作者。而在这里,有的是因为子女工作忙、家里楼层高、没人陪自己聊天而感到生活寂寞;有的是因为在这里与同龄人朝夕相伴,拥有共同的兴趣爱好,相近的人生观念和相似的价值观念,让他们更能感受到夕阳无限好的生活乐趣,敬老院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安享晚年的舒适场所。但如果深层次的去考虑,我们又不禁会提出这样的问题,老年人究竟需要怎样的养老环境?仅仅只是提高老人的生活条件吗?我并不这样认为,人活着的意义不仅在于吃饱穿暖,还要有精神上的满足,就像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介绍的一样,人首先需要生理上的保障,这是人类维持自身生存的最基本要求。然后是安全上的需要,接着是尊重的需要。
只有在低层次的需求满足后,才会有高层次的需求。我们国内的很多养老机构大多只重视老人的最基本的需求,及生理需求,而忽略了其他的需求,或者根本就认为老人没有更高层次的需求,这些都是我们老年人社会工作中的思想误区。在这点上,国外的养老机构的做法很值得借鉴。有报道新闻说国外有家养老院,为老人们制定了一整套“延缓衰老”、“保持年轻”的课程,每天都给老人们布置作业,鼓励他们开动脑筋。这就是为了满足老人自我实现的需要。反观我们的养老院,最常见的情景是老人们在一块儿闲聊,除了偶尔打牌下棋,就是毫无兴致地翻翻报纸杂志,或独自散步,或呆坐着晒太阳。院方开展的集体活动很少。不动脑筋,精神空虚,会加速人的衰老,可我们的很多养老院显然没意识到这一点,把对老人的关心、体贴单一地表现在物质条件改善、生活待遇提高上,精神方面却很少顾及,老人在养老院只能消磨时光,闲度余生。其实国外养老院的“不老经”早已告诉我们,让老人们快乐、充实一点,有时并不需要多大的成本。
(一)对我国未来养老模式的思考与建议
由于我国老年人口基数过大,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养老问题更加突出。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但在社会服务系统完善以前,这种养老方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而“社会养老”又存在明显的不足,同时很难设想政府能够拿出一笔巨大的资金建立众多的养老机构。因此我们的当务之急,一是要发挥社会各界力量,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通过各种方式建立完善的服务系统,通过良好的社会服务帮助老年人在原有住所内安度晚年;二是要建设适合老年人居住的住宅,或对现有住宅进行改造,以适应老年人需要,使家庭养老成为可能。老年人退休后仍住在原有社区,保持原有社会关系的连续性;同时鼓励活跃期和自理期的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发挥原有专长,投入到社区建设中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负责社区安全巡视与监管,参与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工作。这样,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机构的工作,不仅能为社区建设贡献余热,而且能通过劳动充分肯定自身的社会价值,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延缓衰老过程。 既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又可减轻政府负担。
(二)关于老年居住环境的创造
采用社区服务与家庭养老结合的养老模式,应注重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并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住宅建设上应考虑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如减少室内外高差、将踏步改为坡道、将浴缸与洗脸盆分开以做到干湿分离等等。
2.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和社区文化设施。如修建老年人活动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和交往场所;建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卫生保健等服务,同时可吸收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参与到社区服务中来。
3.在居住区中大力推广“两代居”房型。鼓励儿女成家后与父母就近居住,既可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又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使各自的生活方式不受影响。
4.居住区规划和住宅设计中应注重老年人户外活动空间的设计。根据老年人的行为特点,设置晨练场、门球场,各种形式的休息空间、交往空间等,尤其应鼓励老年人与青年人、儿童等不同年龄群体的相互交往,使老年人融入社会大环境之中。
(三)帮助解决精神赡养问题
对老年人的赡养包括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在精神赡养方面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文化生活,娱乐活动,体育活动,营养保健等等;另一类是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情感生活。例如老年人的婚姻家庭生活中对爱情的渴望同年轻人是一样的执着,他们爱与被爱的权利应该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甚至包括老年人自己的子女对这个问题都缺乏足够的认识。他们无视甚至诽谤老年人对情感的需求,有时还要自觉不自觉的给他们人为的设置种种限制和障碍。其实,老年人在晚年生活中,精神需求同物质需求缺一不可。比如有的年轻夫妇为了自己的需要,使年迈的父母分居,根本不考虑父母感情的需求,孰不知爱情是没有年龄限制的,老夫妻几十年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心心相印,情投意合,有着共同的回忆和经历,这些是他们宝贵的人生财富,也是他们情感交流的源泉,这是任何人都无法代替的。还有老年人的再婚问题等等。因此,社区要宣传《老年法》,宣传孝敬父母的中华美德和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新的道德观念,支持并提供各种帮助,使老年人晚年享受应有的夫妻生活。社区养老毕竟不能取代传统的居家养老。我们处在一个正在变革的时代,传统的“孝”观念受到冲击也是必然的,但是一些人片面强调个性独立,主张个性自由,认为家庭是束缚自己,年迈的父母是自己发展的绊脚石和沉重的包袱,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是错误的。我们要大力倡导对老年人在物质生活上的赡养的孝心,在精神生活上的赡养的孝心,在生活照料上的孝心,两代人之间建立一种相互关心,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平等沟通的新型代际关系,使尊老爱老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四)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
老年人从工作岗位退下来以后,他们的物质生活都离不开社区。他们的精神生活也主要是在社区。有老年人的家庭,要以社区为依托,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居家养老的功能。老年人权益保障是社区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它通过街道办事处、公安部门、公商税收等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有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有热心老年维权工作的社会工作者,这是一种多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形成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社会力量,这是对家庭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强有力的保证力量。因此,要加强社区与居民家庭的联系,形成家庭依托社区,社区支持家庭的老年保障体系。使居家养老与社区老年保障功能相得益彰,综合发挥两方面的功能,更有效地提高社会系统的老年保障实效。家庭对老年人的积极保障作用是任何其它社会保障难以完全代替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水平比较高,他们给老年人带来了物质方面的援助,但无法提供感情上的慰籍和相互关怀,因而大多数老年人仍愿意生活在家中。中国是在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迎来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养老保障的有限性,对家庭养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总结
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必须从老年人自身特点出发,结合我国现有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特殊情况,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的居住环境,为老年人创造出一个安度晚年的幸福乐园。
(审核人:李媛媛)